各位老师:
请您下载附件文件,核对“是否为试卷考核课程并进入考试周考试”一栏信息,如有问题于本周五(4月16日)12点前反馈。
按照教务处要求:1、期末考试根据课程性质和实际情况分为非考试周考试、考试周考试,相关课程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一次补考。非考试周时间为第17周,考试周时间为第18-20周,补考时间为下学期学期初。 2、原则上以试卷方式进行考核的必修课必须统一安排在第18-20周考试周期间进行考试,限选、选修、重修、设计实验、通识、新生研讨课、慕课、机考课,以及毕业班(第8学期)课程考试安排在非考试周(第17周);3、同一代码同一课程(包括二专课程),要求统一出题、统一时间考试、统一标准评分(请同一代码课程老师相互联系,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请仔细核对“是否为试卷考核课程并进入考试周考试”一栏信息,如有问题请务必于本周五(4月16日)12点前反馈。
(邮箱: 联系电话:87634017 漆敏)
本科教育中心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