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各党支部、全体党员:
学院党委根据《中共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2019年创先争优表彰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共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委员会2017-2019 年创先争优表彰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学院2017-2019年“创先争优”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和评选对象
表彰项目包括十佳先进党支部、先进党支部、十佳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十佳先进党支部和先进党支部的评选对象为全校基层党支部;
十佳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对象为党组织关系(不含临时党组织关系)在学校的正式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对象为全校专兼职党务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的评选条件
1.党的十九大以来,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在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中心工作等方面着力发挥主体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2.2017年以来,党支部在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中获得“好”等次,或党支部、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及以上党组织的重大表彰,或至少 1 名支部成员获评省部级及以上优秀党员或师德典型等荣誉称号,或在“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培育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2017 年以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
4.2017 年以来,党支部保证监督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巩固马克思主义在学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党员理想信念根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证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任务完成,能够坚持做到“七个有力”,即教育党员有力、管理党员有力、监督党员有力、组织师生有力、宣传师生有力、凝聚师生有力和服务师生有力。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条件
1.带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连续两年在民主评议党员中获得“优秀”等次。
2.带头尊崇党章、遵守党规,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严以律己、清正廉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崇德向善、见贤思齐,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
3.带头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专业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教职工党员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工作取得长足进步且成效显著。学生党员综合素质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异,刻苦钻研,善于创新,做“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表率。
4.带头牢记党的根本宗旨,密切联系师生,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及时反映师生员工正当的利益诉求,主动帮助师生员工解决思想、学习、工作上的实际困难和思想困惑,在师生中有良好影响。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条件
在具备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的基础上,还要:
注重学习,具有较高的党建理论水平;热爱党务工作,熟悉党建业务,认真履行职责;党建工作思路清晰,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强,善于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学校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处事公道;工作业绩突出,党务工作得到师生公认;从事党务工作时间至少一年及以上。
(四)十佳先进党支部的评选条件
在具备先进党支部评选条件的基础上,还要在学校和单位建设发展过程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服务意识强,师生员工满意度高,各方面成效显著,成绩突出,开拓创新,具有示范效应。
(五)十佳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条件
在具备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的基础上,还要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学习等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在学校和单位建设发展过程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师生员工中影响力强、公认度高。
三、表彰名额及奖励办法
(一)表彰名额
表彰分为校级表彰和学院表彰两个层面。
1.校级表彰
(1)先进党支部(含十佳先进党支部):1个;
(2)优秀共产党员(含十佳优秀共产党员):5名;
(3)优秀党务工作者:可推荐1 名参加学校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差额评选。
2.院级表彰
(1)先进党支部:5个,占党支部总数15%左右;
(2)优秀共产党员:40名,占党员总数10%左右;
(3)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
(二)奖励办法
校级先进党支部(含十佳先进党支部)由学校颁发奖牌和奖励活动经费,校级优秀共产党员(含十佳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学校颁发尊龙凯时官方入口的荣誉证书和奖金。
院级先进党支部由学院颁发证书和奖励活动经费,院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学院颁发尊龙凯时官方入口的荣誉证书和奖金。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一)评选程序
学院党委在评选表彰学院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础上,按照学校党委分配的推荐名额和评选条件申报校级表彰。具体程序如下:
1.评议推荐。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评议,确定向学院党委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单,同时自主申报“先进党支部”奖项。
先进党支部须是2018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党支部,由各党支部向学院党委进行自主申报。学院党委在评选的基础上,先确定院级先进党支部,再根据校党委下达的配额和评选条件向学校党委推荐(含十佳先进党支部),推荐对象从院级先进党支部中产生。
优秀共产党员由各党支部以年度党员民主评议结果为基础向学院党委推荐(院级优秀共产党员在年度党员民主评议中至少获得1次“优秀”等次),学院党委在评选的基础上,先确定院级优秀共产党员,再根据校党委下达的配额和评选条件向学校党委推荐(含十佳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对象从学院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中产生。
优秀党务工作者由个人申请,学院党委初评,先确定院级优秀党务工作者,并根据校党委下达的配额和校级评选条件向学校党委推荐,推荐对象从学院表彰的优秀党务工作者中产生。
2.组织推选。学院党委按照评选条件,通过听取汇报、深入调研、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评选产生学院表彰名单。
(二)评选相关要求
1.评选中应向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抗震救灾、援藏援疆、精准扶贫和学校改革发展中有突出表现的党支部和教学科研管理一线优秀党员倾斜,务求每个推荐的表彰对象都能经得起检验。
2. 学院党委在初步评选后,将认真组织开展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事迹交流活动,在充分听取学院师生意见并综合分析评议的基础上,研究确定学院表彰名单和推荐校级表彰名单。同时,学院党委将对拟表彰名单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举行表彰,并及时上报推荐校级表彰的名单。
五、工作要求
1.“创先争优”表彰工作,是学校加强各级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要把“创优争先”表彰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结合起来。
2.各党支部要按照学校和学院通知精神,研究和确定本支部2017-2019年“创先争优”评选表彰工作,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做好推荐表彰工作。
3、请各党支部于5月6日前将《2017-2019年“创先争优”先进党支部推荐表》、《2017-2019年“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2017-2019年“创先争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九里校区信息楼0612李老师处,。
中共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委员会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