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1〕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培育优良班风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在2021年9月-12月期间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工作。请各学院按此通知要求,本着“规范、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一、评选条件
个人荣誉称号含:竢实扬华奖章、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明诚奖。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申请者读研期间应无挂科记录,具体评选条件请见《管理办法》。
集体荣誉称号含:研究生忠忱班集体、研究生优秀班集体。参加各类集体荣誉称号评选的班级,在参评学年和评优工作周期内,班级成员没有受学籍处理和纪律处分的情况,各参评班级原则上应至少获得1次padp项目立项,具体评选条件请见《管理办法》。
二、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在线下进行,根据《管理办法》,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生申请阶段(9月17日-9月27日)
1. 学生申请。
参加各类个人荣誉称号评选的学生应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以下简称《个人审批表》,见附件2),准备相应支撑材料,并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1)》(以下简称《材料清单》,见附件3),材料填写时应实事求是,不得夸大、虚报。
2. 民主评议。
班级、校级学生组织、院级学生组织均应通过学生奖励评议小组民主评议推荐人选,并在《个人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如实填写意见并签字确认。
3. 导师审核并明确推荐意见。
导师审核学生申请奖项的支撑材料(即《材料清单》),查验其所列学术科研及荣誉清单情况是否属实、各项科研成果是否符合我校学术道德规范要求,并在《材料清单》签字确认;在《个人审批表》“导师推荐意见”栏填写意见并签字。
(二) 班级申请阶段(9月17日-9月27日)
参加各类集体荣誉称号评选的班级应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集体荣誉审批表》(以下简称《集体审批表》,见附件5)、《班级基本情况简介及主要事迹》(见附件6),准备相应支撑材料,并邀请本学院两位导师代表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
(三)学院评审阶段(9月28日-10月21日)
1. 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
学院学生工作组对学生(班级)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评选条件进行审核,审核后符合要求的,学生工作负责人应在“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意见”栏签字确认。同时,竢实扬华奖章候选人需经2-3名学科相关课题组导师推荐,在《材料清单》上签字;并由学院出具一份《学生现实表现意见》(应包括思想政治表现、科研学术情况、社会工作情况、师生口碑等方面,由学院学生工作组出具,学院党委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2. 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
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确定各类荣誉称号的拟推荐人选(班级)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在《个人审批表》、《集体审批表》中明确评审意见,在“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意见”栏签字确认。
拟推荐的“竢实扬华奖章”候选人、拟推荐参加“研究生忠忱班集体”评选的班级,应将其主要申请材料需一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其中“竢实扬华奖章”候选人主要申请材料包括《个人审批表》《材料清单》《2020-2021学年“竢实扬华奖章”(研究生)候选人简介》;参加“研究生忠忱班集体”评选的班级主要申请材料包括《集体审批表》《班级基本情况简介及主要事迹》。
3. 材料提交至学工部。
学院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21日(周四)12:00前将相关评审材料提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具体要求见后文。学院推荐参加“研究生忠忱班集体”评选班级同时需准备一份3分钟左右的班级情况介绍视频,一并提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
(四)学校评审阶段(10月21日-12月17日)
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查验程序是否合规、签字是否规范(班级评议小组、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一名组长签字即可;除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组长外,其余签字一律手签,不得使用签名章),汇总整理后,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获奖人选名单。
党委学生工作部将组织评审,对各学院推荐参与“研究生忠忱班集体”评选的班级进行初筛,确定15个“研究生忠忱班集体”候选班级后,召开“研究生忠忱班集体”评选展示会,确定获奖班级。
三、其他事项
(一)材料报送要求
学生申请材料:填写相应奖项的书面表格(均为a4纸双面打印)、提供支撑材料。
(二)注意事项
1. 在开展评优工作前,各学院组织学习《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见附件9)《西南交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西南交通大学学术道德规范(修订)》,开展诚信教育。若在评优工作中弄虚作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 “竢实扬华奖章”申请者请填写在我校读研阶段所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其余优秀个人类申请者的支撑材料须为2020年9月14日至2021年9月6日(即2020-2021学年)之间所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
3. 学院应从拟推荐获评“研究生优秀班集体”的班级中,择优推荐班级参加“研究生忠忱班集体”评选。若推荐班级获评“研究生忠忱班集体”,则不再兼得“研究生优秀班集体”。
4. 校级、院级学生组织推荐“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必须按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并对学生的评选资格进行审核。学生组织负责人及指导老师应在《个人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签字确认。
5. 根据《管理办法》,“竢实扬华奖章”获得者,在毕业离校前有存在学术道德不端行为的,或因违法违纪违规等行为受到处理、处分的,学校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追回证书和奖章。
6. “竢实扬华奖章”评选展示会、“研究生忠忱班集体”评选展示会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学生工作组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