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毕业生1】经济管理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2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尊龙注册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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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毕业生1】经济管理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2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尊龙注册平台

来源:   作者:  日期:2021年09月23日  点击数:

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学校的评选工作安排,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激励作用,学院将在20219-11月组织开展2022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优秀毕业生包括:四川省优秀大学毕业生(以下简称省级优秀毕业生)和西南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以下简称校级优秀毕业生),请符合条件并有意愿申请的2022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按此通知要求进行申请。

一、评选对象

2022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热爱母校,积极践行竢实扬华,自强不息的交大精神和精勤求学,敦笃励志,果毅力行,忠恕任事的交大校训;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含服务消过);

4)学习勤奋,学业优秀,前三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年级专业排名(以免试研究生排名为准)在30%以内;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崇尚美德,乐于奉献;

6)曾获得校级(竢实扬华奖章、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十佳团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干部、明诚奖、优秀共青团员)及以上级别荣誉称号;

7)曾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项奖助学金或综合奖学金。

2.“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省级优秀毕业生除具备校级优秀毕业生的条件外,前三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年级专业排名(以免试研究生排名为准)在15%以内,无不及格课程记录,且曾获得校级(竢实扬华奖章、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十佳团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干部)及以上级别荣誉称号。

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城乡基层和重点领域等就业的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对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

3.禁止条件:

在参评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

(一)在参评学年或评优工作周期内,受到纪律处分者;

(二)因休学、转学等原因,在校时间不满30周者(不含参加校际交流项目的学生);

(三)参评学年所获课程学分总数低于30学分者(不含参加校际交流项目的学生);

(四)恶意拖欠学费者。

三、名额分配

本次学院共有名额如下:省级优秀毕业生15名;校级优秀毕业生38名;

按照各个专业人数比例,将2018级各个专业优秀毕业生(含省级优秀毕业生与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如下:

专业

名额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1

会计学

10

工商管理

6

工程管理

5

金融学

11

经济学

10

省级优秀毕业生名额不作具体分配,省级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符合条件的同学自愿进行申请。

除表中分配名额外,各班在推选优秀毕业生时需提交1名校级优秀毕业生候补人员。

四、评选流程

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需学院评审小组在校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中评议产生,学生只需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生即可,具体流程如下:

1. 学生申请 923日—926

学生登录本人扬华素质网后台评优管理”—“学生评优管理版块,按照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申请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提交(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

同时提交所有支撑材料(奖助学金、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教务处主修专业完整成绩单(全部成绩记录)原件)纸质版,同封面左上角装订(见附件1),交至班级班长处。

2. 民主评议927日—108日)

班级成立学生奖励评议小组,由辅导员任组长,各学生奖励评议小组组长需深入班级,组织全体成员开展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议,确定拟推荐人选,最终各专业推荐人选由学院评审小组评审会议确定。各班以班级为单位于108日下午17点前将班级推荐学生(含候补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交至18级年级辅导员处,材料的纸质版请辅导员审核签字。

3. 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109日—1012日)

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班级推荐学生材料,对照评选条件,逐一审查学生是否达到评选条件、支撑材料是否真实、在校期间是否有违纪行为、材料填写是否规范等,报学院评审小组。

4. 学院评审小组评审1013日—1015日)

学院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审查评选流程是否符合规范,确定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名单,其中申请2022届省级优秀毕业生需参加答辩,答辩事宜另行通知。评审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应将其主要申请材料,如学业成绩、奖励情况等一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

5. 学校评审

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决策会议审定获奖人选名单,报省教育厅审批。

其他事项

1.本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2.扬华素质网系统操作参考《扬华素质网学生评优管理版块操作流程》,见附件2

、附件及要求

附件1:《》;本科生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的所有支撑材料(奖助学金、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教务处成绩单原件)纸质版,同封面左上角装订。

附件2 扬华素质网学生评优管理板块操作流程。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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