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2021届各位同学:
按照《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川教函〔2020〕622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及学院的评选工作安排,经过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生工作组审核等程序,学院将于2021年3月9日开展经济管理学院2021届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答辩时间:2021年3月9日(周二) 14:30
2、答辩地点:九里校区0607
3、答辩顺序:“省级优秀毕业生”按学号从小到大依次答辩
4、答辩要求:答辩时长3分钟,参加答辩的同学自备答辩材料(可使用ppt答辩,请在3月9日12时之前将答辩ppt发送到邮箱455579441@qq.com,发送时请将ppt命名为“学号 姓名 省级优秀毕业生”),一旦发送ppt到邮箱后不能再更改,过时未发送ppt的后果自负,不接受补交ppt、现场不接受拷贝ppt。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