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川教函〔2020〕622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的评选工作安排,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激励作用,学院将在2021年3月组织开展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优秀毕业生包括:四川省优秀大学毕业生(以下简称“省级优秀毕业生”)和西南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以下简称“校级优秀毕业生”),请符合条件并有意愿申请的2021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按此通知要求进行申请。
一、评选对象
2021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热爱母校,积极践行“竢实扬华,自强不息”的交大精神和“精勤求学,敦笃励志,果毅力行,忠恕任事”的交大校训;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含服务消过);
(4)学习勤奋,学业优秀,前6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年级专业排名(以免试研究生排名为准)在30%以内;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崇尚美德,乐于奉献;
(6)曾获得校级(竢实扬华奖章、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十佳”团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干部、明诚奖、优秀共青团员)及以上级别荣誉称号;
(7)曾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项奖助学金或综合奖学金。
2.“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省级优秀毕业生”除具备“校级优秀毕业生”的条件外,前6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年级专业排名(以免试研究生排名为准)在15%以内,无不及格课程记录,且曾获得校级(竢实扬华奖章、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十佳”团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干部)及以上级别荣誉称号。
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城乡基层和重点领域等就业的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对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
3.禁止条件:
在参评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
(一)在参评学年或评优工作周期内,受到纪律处分者;
(二)因休学、转学等原因,在校时间不满30周者(不含参加校际交流项目的学生);
(三)参评学年所获课程学分总数低于30学分者(不含参加校际交流项目的学生);
(四)恶意拖欠学费者。
三、名额分配
本次学院共有名额如下:省级优秀毕业生16名;校级优秀毕业生41名;
按照各个班级人数比例,将2017级各个班级优秀毕业生(含省级优秀毕业生与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如下:
班级 |
名额 |
管信1班 |
5 |
管信2班 |
5 |
工商1班 |
5 |
会计1班 |
6 |
会计2班 |
5 |
工管1班 |
3 |
工管2班 |
3 |
金融1班 |
6 |
金融2班 |
5 |
国贸1班 |
6 |
经济1班 |
4 |
经济2班 |
4 |
省级优秀毕业生名额不作具体分配,省级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符合条件的同学自愿进行申请。
除表中分配名额外,各班在推选优秀毕业生时需提交1名校级优秀毕业生候补人员。
四、评选流程
“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需学院评审小组在“校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中评议产生,学生只需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生”即可,具体流程如下:
1.学生申请 (3月3日下午17点前)
填写《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附件1),请同学同时完善《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1届本科生省级优秀毕业生申请学生信息表》(附件2)或《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1届本科生校级优秀毕业生申请学生信息表》(附件3),准备相应支撑材料,并将附件1(纸质版)、附件2(电子版)、附件3(电子版)交给班级班长。
2.民主评议(3月4日—3月5日)
班级成立学生奖励评议小组,由辅导员任组长,各学生奖励评议小组组长需深入班级,组织全体成员开展“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议,确定拟推荐人选。各班以班级为单位于3月5日下午17点前将班级推荐学生(含候补人员)的附件1(纸质版)、附件2(电子版)、附件3(电子版)及相应支撑材料交17级年级辅导员处。
3.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3月6日—3月8日)
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班级推荐学生材料,对照评选条件,逐一审查学生是否达到评选条件、支撑材料是否真实、在校期间是否有违纪行为、材料填写是否规范等,报学院评审小组。
4.学院评审小组评审(3月9日—3月11日)
学院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审查评选流程是否符合规范,确定“省级优秀毕业生”和“校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名单,其中申请2021届省级优秀毕业生需参加答辩,答辩事宜另行通知。评审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应将其主要申请材料,如学业成绩、奖励情况等一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
5.学生工作部形式审查
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查验评选程序是否合规、材料填写是否规范、签字盖章是否齐全等。
6.校评审委员会评审
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获奖人选名单,“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名单报省教育厅审批。
五、附件及要求
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附件2:《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1届本科生省级优秀毕业生申请学生信息表》;
附件3:《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1届本科生校级优秀毕业生申请学生信息表》;
附件4:《四川省普通高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填写,正反面打印),需提交电子版与纸质版;
附件:5:《》;本科生“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的所有支撑材料(奖助学金、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教务处成绩单原件)纸质版,同封面左上角装订。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1年3月1日